新山大肆搗亂嘛嘛店爆衝突|拉衣領遮樣貌 6華裔男今面控
(新山30日訊)「逾10男毆砍2人」案;6名涉案華裔男子今日被控上地庭和推事庭,面對持械嚴重致傷他人、持械騷動和蓄意破壞罪名。
這6名被告分別為41歲的崔順財、30歲的蘇杜祥、36歲的蘇世信、21歲的陳深棋、26歲的葉世宏和29歲的潘金豪(人名皆譯音)。
他們今早先被警方帶往新山第一地庭,面對持械嚴重致傷他人罪名,他們都拉上衣領遮擋面容,避免樣貌曝光。
他們也聘請律師辯護,其中潘金豪的代表律師為阿瑪普里特,其餘5人代表律師為哈里什。
控狀指被告於去年12月27日凌晨約3時30分,在新山茂奧斯汀花園的嘛嘛店HABIB餐館前,使用一把刀、電擊槍、塑料椅和鐵條蓄意對28歲男子羅春永(譯音)造成嚴重致傷,觸犯刑事法典第326條文(持武器嚴重致傷他人),並可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。
一旦被判有罪,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和罰款或鞭笞,唯他們皆不認罪。
主控官莫哈末阿夫達蘭副檢察司建議法官,每名被告須繳付1萬5000令吉保釋金,才能保外候審。
唯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說,當中有被告收入不穩定,有者也無業,並且要照顧妻兒或父母,希望法官減輕保釋金。
地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馬最終允准每名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,同時必須有一名我國公民作為擔保人、移交護照給法庭保管,並且每個月須到臨近警局報到。
過後,所有被告也被帶往第一推事庭,面對持械騷動罪名,控狀指被告在同樣時間和和地點,使用刀和椅子造成持械騷動,觸犯刑事法典第148條文。
一旦罪成,可被判處最高刑罰坐牢5年或罰款,或兩者兼施。
所有被告皆不認罪,推事納比拉允准每名被告以3500令吉和附加兩名我國公民擔保,保外候審。案件皆擇訂於2月3日過堂。
早前報導,因債務問題引發圍毆,數名男子在茂奧斯汀花園一家嘛嘛店持刀及用椅子襲擊一名男子,導致男子身體多處包括頭部受重傷,警方事後逮捕12名華裔男子和一名越南籍女子。
警方過後證實傷者非欠債人,當晚是陪同欠債的朋友與嫌犯談判過程發生誤會,嫌犯等人開始攻擊兩人,欠債者則成功逃脫,沒有受傷。
大肆搗亂嘛嘛檔 2被告另控蓄意破壞罪 (新山30日訊)「逾10男毆砍2人」案;另外兩名被告,即崔順財和陳深棋(譯音)則繼續被帶往第三推事,面對蓄意破壞罪名。
控狀指被告在同樣日期和地點,破壞桌椅、嬰兒椅,造成業者超過25令吉的損失,觸犯刑事法典427條文(蓄意破壞)條文,一 旦罪成可被判監禁2年或罰款,或兩者兼施。
兩人皆不認罪,推事阿迪法允准被告以3500令吉保釋金和附加一名我國公民,保外候審。
上述案件擇訂於2月3日過堂。
早前報導,因債務問題引發圍毆,數名男子在茂奧斯汀花園一家嘛嘛店持刀及用椅子襲擊一名男子,導致男子身體多處包括頭部受重傷,警方事後逮捕12名華裔男子和一名越南籍女子。
警方過後證實傷者非欠債人,當晚是陪同欠債的朋友與嫌犯談判過程發生誤會,嫌犯等人開始攻擊兩人,欠債者則成功逃脫,沒有受傷。